高级可持续发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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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SS) 信用:Pixabay/CC0公共域 随着投资者将目光投向深海海底矿产资源,国际海底管理局(海底管理局)正在制定管理其未来勘探和可能开发的条例
与联邦环境署(UBA)合作出版的新的《IASS政策简报》提出了三项建议,以确保未来的深海海底采矿将按照国际法的要求,为全人类带来共同利益
深海生态系统十分复杂,给人类带来了广泛的利益
海洋吸收二氧化碳,除了调节气候和作为重要的食物来源之外,它还是全球变暖的天然缓冲
然而,我们对这些广阔而偏远地区的了解是有限的
这份新的《IASS政策简报》的作者呼吁决策者在批准深海底采矿等潜在有害活动之前,采取高度谨慎和深思熟虑的方法
作者认为,必须考虑所有潜在的生活成本和对后代的风险
国际海底管理局目前正在制定管理国际海底(称为“区域”)矿物资源勘探和开发的条例
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的要求,该治理框架将包括一个所谓的“财政机制”,用于分配海底矿产开发可能产生的任何利益
目前关于这一机制的提议主要侧重于承包商面临的财政负担,没有充分考虑潜在的环境和社会经济损害
《IASS政策简报》“深海海底采矿支付机制综合办法”提供了三个信息,以指导财务机制的发展,实现更可持续的结果,并确保深海采矿的任何收入都代表全人类进行管理: 反映深海环境的风险
深海是一个提供众多生态系统服务的复杂环境
需要一个基于真实成本和自然财富的整体会计系统来记录对生态系统复原力的影响,并确定任何潜在的财务利益
财务机制应反映与"区域"内采矿相关的所有成本和风险
包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支付制度的设计必须有远见,并充分回应不同利益攸关方的关切和优先事项,包括土著和民间社会行为体以及子孙后代
为人类带来最佳回报
支付制度的设计需要考虑人类的利益,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而不是以承包商为中心
确保最佳回报需要一个能够提供最佳成本结构和时间安排的财务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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