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丽莎白·斯泰恩《对话》 火星古代冰中的悬崖
信用:NASA 在这个气候危机的时代,空间采矿是一个越来越重要的话题
对净零碳经济的需求要求电池金属等不可再生自然资源的供应激增
这形成了一场新的涉及国家和私营部门的太空竞赛的背景
加拿大是一个航天国家,是采矿业的世界领导者,也是全球碳经济的主要参与者
因此,它处于积极参与新兴空间资源领域的有利地位
但是,这一领域出现的问题比加拿大更大,因为它们涉及到人类的未来——在地球和空间
电池金属需求旺盛 在地球上,应对全球变暖的尝试包括通过大规模推广电动汽车和投资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发电基础设施,转向净零碳经济
要成功做到这一点,需要大量的电池金属(锂、钴、镍)、关键矿物(铜)和稀土元素——以至于市场分析师警告称,可能会出现金属超级周期
在超级周期中,需求远远超过供给,无情地推高价格
因此,采矿业正在积极寻找采矿的新领域
这些包括循环经济(回收和加强矿山废物管理)、深海采矿和空间采矿
太空采矿拥有丰厚回报的潜力,但也伴随着巨大的挑战
最严重的挑战之一是缺乏管理外层空间采矿的统一监管框架
虽然1967年《外层空间条约》已由所有航天国家签署,并被广泛认为是外层空间法的宪法文件,但它存在解释空白
重要的是,它决定了没有一个国家可以宣称自己拥有任何天体(如月球),但它对衍生资源是否可以被拥有保持沉默
考虑太空采矿项目的地球律师们可能会关注四个方面:土地使用权的安全性、财政制度、项目的银行可担保性以及项目的可行性
让我们把它们分解
一个
保有权 就采矿而言,保有权保障意味着在整个采矿周期中拥有安全和稳定的权利
1967年的《外层空间条约》不清楚谁将拥有任何开采的资源,而且解释各不相同
迄今为止,卢森堡和美国已颁布国内立法,支持对开采资源提出权利主张的可能性,从而为位于这些管辖区的空间采矿公司带来保有权保障
2
财政制度 这一问题涉及税款、特许权使用费等的支付
在这里,1979年的月球协议开始发挥作用
只有两个航天国家是缔约国:印度和澳大利亚
一张火星表面的照片,来自火星上的“毅力”探测器任务
信用:NASA 对于《月球协定》在外层空间法中应该扮演的角色存在分歧
有些人认为这与非政党国家无关;其他人指出其语言,并建议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相类似
这两项文书都提到“人类的共同遗产”
" UNCLOS设立了一个国际监管机构,即国际海底管理局,在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基础上发放深海采矿许可证
版税将在地球上所有国家之间公平分配
一些人主张将类似的系统应用于外层空间
三
项目的可担保性 第三个问题是项目的可银行性,涉及项目吸引资金的能力
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前两个问题:保有权保障和适用的财政制度
这再次表明,在仓促采取行动之前,需要就一个明确的法律框架达成一致
四
项目可行性 最后一个问题有几个方面
技术可行性目前正受到广泛关注,许多研究和开发都进入了空间采矿作业所需的先进机器人和自动化系统
迄今为止的技术突破包括在月球和火星上发现水晶体,以及在太空中利用3D打印技术进行制造
这使得太空采矿更加可行
世界上最富有的两个人现在都在参与太空竞赛——蓝色起源的杰夫·贝索斯和太空探索的埃隆·马斯克——我们可以期待快速的技术加速
经济上的可行性意味着太空采矿必须有财务上的意义
不可再生自然资源的日益短缺,再加上技术进步和令人难以置信的矿产财富,即使是一颗小行星也可能造成这种情况
和平利用外层空间 外层空间领域的国际协议与合作至关重要还有一个原因:和平利用外层空间,正如《外层空间条约》所要求的那样
2020年10月,八个国家签署了一项由美国航天局牵头的倡议,名为《阿尔特弥斯协定》
这些国家包括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卢森堡
值得注意的是,俄罗斯和中国缺席了会议,这两个国家后来同意在太空计划上相互合作
有关太空资源所有权的法律问题必须紧急解决,以避免像美国这样的超级大国之间为争夺自然资源而爆发太空战争
S
、俄罗斯和中国
这包括《阿尔特弥斯协定》的法律地位
理想情况下,应该在太空采矿开始之前完成
最后,空间采矿提出了某些伦理问题,例如月球是否可以被视为法人,空间采矿是否会带来一种新的殖民形式,以及如何通过空间采矿为人类的共同利益提供最佳服务
来源:由phyica.com整理转载自PH,转载请保留出处和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