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科技生物学-PHYICA

研究人员提议对全大日向遥球生物多样性政策进行必要的修正

地球 2022-08-17 00:00:22

德国综合生物多样性研究中心,哈雷-耶拿-莱比锡 全球生物多样性战略目前正在重新谈判(在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不限成员名额工作组,2月

2020年罗马)荣誉:IISD/迈克·穆祖拉基斯(enb

可持续发展国际研究所

org/biodiv/post 2020/OEWG/2/24 feb

html) 自1992年在里约热内卢成立《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以来,会员国定期商定全球战略,以制止日益迅速的生物多样性丧失

2002年,各国元首通过了所谓的2010年生物多样性目标

八年后,进展甚微,为未来十年设定了20个新的、甚至更为雄心勃勃的目标

去年,这一目标显然也没有实现

生物多样性的丧失有增无减

今年,新的目标又在谈判中——这次是2030年

这些决定将在中国昆明举行的缔约方大会上做出

为了确保前几年的错误不再重演,由南京环境研究所的徐海根教授领导的中国研究人员与MLU的恩里克·佩雷拉教授合作,对这一失败的原因进行了分析,主要侧重于各成员国的执行情况

他们的结论是:联合国层面的承诺很少转化为国家法律

20个所谓爱知目标中有4个没有反映在政府提交的任何实施计划中,包括逐步取消对环境有害的补贴

其他目标制定得足够严格,仅在22%的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和行动计划中符合《生物多样性公约》决定的要求

此外,分析显示,财政资源不足,在如何记录和有效防治生物多样性丧失方面存在重大知识差距

由于在某些情况下缺乏有效的指标和评估机制,会员国承诺目标的执行情况没有得到充分监测

“虽然《生物多样性公约》现在已经提交了第一份2020年后的草案,与过去十年的《生物多样性战略计划》相比,该草案包含了许多改进,”生态学家和最后一位作者佩雷拉说,“但主要问题仍然存在:政府不需要就如何实现和监测《生物多样性公约》在本国通过的目标提出明确的路线图

" 作者建议,《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目标应以这样一种方式制定,即它们可以作为强制性的最低要求转化为国内法

与《巴黎气候协定》或《华盛顿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类似,《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目标应该具有法律约束力

应大幅增加促进生物多样性的财政资源,并引入生态系统服务付费和生物多样性相关税收等新工具

此外,应加强和适当装备关于世界生物多样性丧失的现状、趋势和驱动因素的跨学科研究,以便制定必要的对策

此外,《生物多样性公约》应建立一个机制,核查成员国遵守其目标的情况,并在必要时追究其责任

佩雷拉和国际生物多样性倡议的其他几位同事正在各级积极推动与生物多样性有关的政策进程,例如,在联合国框架内,在世界生物多样性理事会和生物多样性公约中,在欧盟一级,在共同农业政策和欧盟生物多样性战略的谈判中,以及在国家、区域和地方范围内

这些活动得到了研究中心来自世界各地不同学科的良好合作者网络的支持

佩雷拉很高兴与他的中国合著者合作,他们是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国家之一的自然保护的重要参与者

“与来自第15届缔约方大会东道国的同事共同提出这样一个雄心勃勃的提案,令人鼓舞,最终决定将在那里做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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