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芬·泰勒(Stephen Thaler)曾在2019年代表他的DABUS机器申请专利,结果却让美国专利官员得出结论,AI没有资格,因为它不是个人。一名美国法官裁定人工智能不能为其创造获得专利,裁定这种特权是留给人们的。地方法院法官利昂尼·布林克马支持美国专利局的一项决定,拒绝代表一台名为DABUS的“创造性机器”提出的申请。
Brinkema周四发布了一项裁决,称对于一台AI机器是否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人资格的问题,“明确的答案是‘不’”。
布林克马在裁决中说:“随着技术的发展,人工智能可能会达到一个成熟的水平,可能会满足库存的公认含义。
“但这一时刻尚未到来,如果到来,将由国会决定如何(如果有的话)扩大专利法的范围。”
根据法院文件,斯蒂芬·泰勒(Stephen Thaler)曾在2019年代表他的DABUS机器申请专利,但最终美国专利官员得出结论,人工智能不符合资格,因为它不是个人。
“是人工智能提出了这项发明,而不是我,所以把我自己列为发明者是不准确的,”泰勒在回应法新社的询问时说。
其中一个据称的发明是一个闪烁以吸引注意力的灯塔,另一个是“基于分形几何”的饮料容器。
布林克马在裁决中说,法律允许“个人”拥有专利,而人——而不是机器——属于这一类。
泰勒的律师瑞安·阿博特是一个人工发明家项目的负责人,他说他们将对这项裁决提出上诉。
“我们认为,将人工智能列为发明人符合美国专利法的语言和目的,”雅培告诉法新社。
“这一决定将禁止对人工智能产生的发明进行保护,这与澳大利亚联邦法院最近的调查结果有所不同。”
根据发布在网上的一份裁决副本,今年7月,澳大利亚的一名法官在一场法律斗争中支持泰勒,争取在该国《专利法》的支持下获得DABUS的专利。
法官写道:“在我看来,该法案承认的发明家可以是人工智能系统或设备。
“这符合该法。这与促进创新是一致的。”
根据雅培的说法,人工发明人项目在南非获得了DABUS专利,这在世界上是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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