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卡罗莱纳州立大学的乔丹·卡尔·彼得森 信用:路易斯·维拉兹克斯 最近的一项研究发现,美国立法者持有的金融资产之间有很强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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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这些立法者是如何对关键的金融立法进行投票的
这项研究表明,许多立法者投票的方式有利于他们的个人财务,无论这些投票是否符合他们所支持的政治
该研究的合著者、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政治学助理教授乔丹·卡尔·彼得森说:“总的来说,我们发现,持有将受益于金融放松管制的公司股票的众议院议员投票赞成金融放松管制。”
“投资金融和汽车股票的众议院议员支持旨在救助金融和汽车行业的立法
“老实说,我们很惊讶以前没有人做过这种分析,因为所有这些数据都是公开的,”彼得森说
“这需要相当数量的乏味的工作,这可能解释了它
" 具体来说,研究人员对1999年至2008年期间投票表决五项关键经济立法的所有众议院议员的金融资产进行了详细审查:1999年的格拉姆-利奇-布利利法案(废除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2000年《商品期货现代化法案》(该法案涉及对金融业的实质性放松管制);2008年对问题资产救助计划(救助主要银行)的两次投票;以及2008年的汽车产业融资和重组法案(拯救了汽车产业)
彼得森说:“我们选择了这五张唱名表决票,因为与许多其他唱名表决不同,这项立法对整个股市产生了直接和直接的影响,特别是对受相关法案监管的个别公司的股价。”
在五个案例中,有四个案例中,立法者的投票基本上是基于对他们的经济利益最有利的考虑
唯一的例外是2000年的《商品期货现代化法案》——尽管这可能是因为该法案在一次跛脚鸭国会会议结束时被捆绑成一个更大的综合立法包
“我们的发现表明,许多立法者更有可能投票支持他们自己的金融资产,而不是与他们在竞选活动中支持的政治立场一致,”彼得森说
“这显然是有问题的——我们不必这样做
例如,一个简单的解决办法是要求国会议员不要持有个人股票,而是将其投资转移到共同基金或盲目信托
彼得森说:“这一发现也提出了一些关于其他政府机构中类似潜在冲突的有趣问题。”
论文《公职人员的私人利益:美国国会的金融监管》发表在《立法研究季刊》上
这篇论文是由南加州大学的克里斯蒂安·格罗斯合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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