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克大学 信用:CC0公共领域 约克大学全球战略实验室(GSL)主持的一项由13名全球健康法律学者组成的联盟的新研究显示,在COVID-19和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大多数国家没有履行其国际法律义务
2019年,全球卫生法联盟的成员分析了《国际卫生条例》(IHR)的关键方面,以权威地解释在未来的公共卫生危机(如埃博拉和非典)中,各国在法律上可以相互做些什么
当COVID-19大流行今年年初开始在世界各地蔓延时,这项工作变得更加相关;全球卫生法联合会成员根据《国际卫生条例》审查了各国对疫情的反应,该条例对196个国家预防、发现和应对公共卫生危机的方式具有法律约束力
随后,在南非的一次会议上,该法律专家小组制定了共识声明,权威性地解释了《IHR公约》第43条和第44条,前者确定了各国在应对公共卫生风险时可以依法颁布的额外卫生措施,后者概述了各国在建设国家公共卫生系统方面相互合作和协助的法律义务
共识声明今天发表在著名的《国际组织法评论》上
史蒂文·J教授
约克大学全球战略实验室主任霍夫曼是这两项共识声明的资深作者,GSL大学研究员、奥斯古德·霍尔法学院博士生鲁金·哈比比是解释《IHR公约》第43条的共识声明的主要作者
“无论是在过去还是现在,在冠状病毒爆发期间,许多国家都采取了过度的措施,这表明《国际卫生条例》第43条的规定没有得到很好的理解,可能不符合目的,”主要作者哈比比说
根据《IHR公约》第43条,允许各国行使主权,采取额外的卫生措施应对公共卫生紧急情况,条件是这些措施与现有风险相称,符合人权要求,并有科学证据支持
哈比比指出:“新冠肺炎已经清楚地表明,要防止传染病跨境传播,需要适当的国际合作。”
“根据我们的分析,我们认为国际社会需要对手头的法律有一个共同的理解
我们建议修订和澄清这些条款中包含的法律义务,以促进合作并加强未来的大流行应对措施
" 根据第44条,各国有共同分担的责任,使每个国家都有可能实现在世界卫生组织监督下的IHR确定的核心公共卫生能力
霍夫曼指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目前都违反了《国际卫生条例》第43条和第44条规定的国际法律义务。”
“这意味着本应指导政府应对像新冠肺炎这样的流行病的规则要么被误解,要么没有效力,要么不充分——很可能是三者的结合
全球卫生法联合会对今天公布的《国际卫生条例》的分析将有助于澄清各国在全球卫生紧急情况下的法律义务,但最终这些条例需要紧急更新,以更好地反映我们都生活在其中的全球化世界的现实
" 今天发表的这两份声明是全球卫生法联盟成员首次基于共识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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